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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企业承接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和单位设计项目。设计内容是指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从方案初步设计到施工图深化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或受业主委托的合同补充设计内容。
设计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建质[2006]82号文)及相关《建筑装饰室内设计制图统一标准》的出图标准和技术要求,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后,依据最低限价标准收取设计费。
一、设计收费最低限价标准:设计师须持证上岗。设计师级别的认定由企业申报,行业培训并颁证。
二、设计业务基本流程4.设计图纸完成后,再次交换意见,并修正确认;双方交接设计文件,工程结束后结清余下设计费。
三、设计服务内容注:设计师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二次以上现场指导,并参与工程验收。
四、设计图纸内容:(依据实测、实量数据进行设计。图纸以A3幅面白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12.主要材料说明(必要时提供样板及材料表、门表、灯具表、家俱表等)
五、附加服务说明
1.双方未结清设计费用,与项目相关资料不得带走。Lo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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